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实施方案》,因先天性伤、残和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须凭医学证明材料提出免测试书面申请,校医院予以医学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现就免测试申请医学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11月16日至17日工作时间。
二、地点
校医院(伊滨校区)。
三、提交材料
(一)免测试申请表
完整填写基本信息;简要填写患先天性伤残或疾病情况,当前身体状况。
(二)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
2.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证明要写明“不宜剧烈运(活)动”,或建议“静养”“休养”。
3.医学证明材料有疑义的以医生解释为准。
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工作流程
(一)审查
1. 具有残疾证和医学诊断证明材料的学生可于规定时间到校医院一楼急诊二诊室申请医学审查,医生认定属实的在免测试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 具有其他证明材料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到校医院一楼急诊二诊室做初步体格检查(免费),医生根据情况提出专项检查意见,在校医院或者到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专项检查(费用自行负担)。校医院医生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在免测试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二)登记
学生到校医院四楼预防保健科登记信息,免测试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校医院留存。
校医院随后统一签章后将申请材料转体育教学部。
分散在其他校区的学生免测试申请如果资料齐备可由教师、辅导员代办审查。
五、注意事项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学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将免测试申请审查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按时提交合法合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校医院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