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处置流程
一、应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校医院或辅导员认定)
1.发热(体温≥37.3℃);
2.无发热但有呼吸道症状或消化道症状的患者;
3.发病前14天内去过湖北及其他有持续发病患者的地区;
4.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持续发病地区的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关的患者;
6.同一单位或家庭聚集性发病。
二、就近选择医院
1.伊滨校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西工校区:洛阳市第一中医院
3. 河校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4.高新校区:洛阳北方集团职工医院
三、就医途径
1.伊滨校区:附属医院负责接到医院;
2. 河校区:附属医院负责接到医院;
3.西工校区、高新校区:自行(步行)到相应医院。
四、处置方法
1.个人处置:到医院分诊台,一定如实叙述清楚自己接触史,按照医院工作人员要求就诊。依据医院诊断意见采取
不同处理措施:排除新冠肺炎,可回学校治疗;疑似人员,听从医院安排、处理。
2.同学处置方法:
(1)发热同学就诊期间,同宿舍同学,在校区观察室留置;
(2)若就诊学生排除新冠肺炎,正常相处;
(3)若为疑似患者,启动应急预案,同宿舍、同班同学、接触教师和其他人员迅速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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