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8年级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组织
2018年级新生体检工作由门诊部、学生管理处及各系(院)共同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处室配合。门诊部负责体检项目的确定、体检医院联系及培训辅导员(班主任)填写体检表、化验单;各系部负责组织新生填写体检表、化验单及体检费用收集(以班为单位,直接交给体检医院,医院出具收费凭据)和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学生处协调各院系。
二、 时间
9月8日至17日(10天),其中,机场校区9月8日至11日(4天),高新校区9月12日至14日(3天),会计学院15日(1天),商贸学院16日(1天),戏曲学院和二卫校17日(1天)。
三、地点
1.高新校区:北院广场。
2.机场校区南院:2号公寓楼前广场(负责机场校区南北院新生体检任务)。
3. 会计学院、商贸学院、戏曲学院和二卫校17日按照各学院实际情况,由各学生处具体安排。
四、体检项目:1.测视力、色觉;2.测血压;3.外科:测身高、体重;4内科:心肺听诊,肝脾触诊;5.抽血化验:肝功能;6.胸部DR。
五、体检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即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六、工作分工
1.门诊部:(1)做好体检器械物资准备;(2)具体实施体检任务;(3)与医院协调,保证体检顺利进行;(4)培训各系(院) “填写体检表、化验单”的填写;(5)汇总体检结果,形成报告承报学院;(6)整理体检表,归档。
2.各系(院):(1)领取新生入学体检表、化验单;(2)组织新生填写体检表和化验单一般项目(参考样板);(3)体检费用准备:每人30元(河南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 豫教财 [2007]74 号 ) 的规定),以班级为单位,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并开据收费凭据,缴费时间,机场校区11日上午9:00至11:00;高新校区:14日(经管系、文创学院、汽车系、机电系)上午9:00至11:00;会计学院:15日上午9:00至11:00;商贸学院16日上午9:00至11:00;戏曲学院和二卫校17日全体。(4)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协助体检:体检时由辅导员带队,学生持体检表、化验单按顺序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班级负责人收集班级体检表并统计(应检人数,实检人数),签字后交体检中心。(5)教育学生:抽血当天早晨需禁食(抽血结束,可以吃饭)。
3. 体检现场用电保障:高新校区和机场校区由后勤基建处负责,380伏高压电接口(胸部DR车用),会计学院、商贸学院、戏曲学院、二卫校等院校,学生科负责牵头、落实。
七、体检顺序:(1)抽血化验(交化验单);(2)测身高、体重,外科;(3)测血压;(4)测视力、色觉;(5)内科;(6)胸部DR;(7)交体检表。
八、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及项目安排
时间 | 地点 | 项目 | 体检学生 | 备注 |
8 | 机场校区南院(2号公寓楼广场) | 仅DR | 护理学院 | |
9 | 仅DR | 医学系、药检系 | ||
10 | 全部项目 | 医学系、药检系 | ||
11 | 全部项目 | 护理学院 | ||
12 | 高新校区 北院广场 | 全部项目 | 城建与信息技术学院 | |
13 | 全部项目 | 东创 | ||
除DR外其他项目 | 汽车、机电 | |||
14 | 仅DR | 汽车、机电 | ||
15 | 财会学校 | 全部项目 | 会计学院 | |
16 | 财经学校 | 全部项目 | 商贸学院 | |
17 | 艺术学校 二卫校 | 全部项目 | 艺术学院 | |
合计 |
(二)延迟报到新生体检工作
1.原则:2018级新生必须体检。
2.体检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即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机场校区乘车路线:83路公交车,火车站转48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高新校区乘车路线:50路公交车,火车站转48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3.时间要求:新生报道后,尽早体检。
4.程序:(1)各系帮助新生填写体检表,告知体检注意事项;(2)通知门诊部(办公电话62231763;主任赵印震13938897710)体检新生系部、班级、姓名;(3)门诊部通知体检医院,协同体检医院做好体检工作;(5)系部带领或指导新生到医院交费、体检;(6)体检表存留体检医院;(7)体检结束。
九、传染病宣教
(一)艾滋病核心知识宣教及HIV检测
1.发放《洛阳市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人手一册,宣传学习。告知同学们扫描封面二维码,进入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习传染病系列知识(含艾滋病、结核病等)。
2.依据“自愿、知情、同意”原则,在体检表封面印章处,填写“参加或不参加”(只能选择其一),并签名,填写日期。
(二)结核病核心知识宣教(结核病健康教育处方)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不随地吐痰;
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十、DR异常学生处理
对于DR异常者,尤其怀疑结核病者,各系要高度重视,立即引导学生到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传染科就诊。排除结核病者,入班学习;确诊结核病者,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办理休学手续,确保教室、宿舍安全。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