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7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8年级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组织

2018年级新生体检工作由门诊部、学生管理处及各系(院)共同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处室配合。门诊部负责体检项目的确定、体检医院联系及培训辅导员(班主任)填写体检表、化验单;各系部负责组织新生填写体检表、化验单及体检费用收集(以班为单位,直接交给体检医院,医院出具收费凭据)和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学生处协调各院系。

二、 时间

9月8日至17日(10天),其中,机场校区9月8日至11日(4天),高新校区9月12日至14日(3天),会计学院15日(1天),商贸学院16日(1天),戏曲学院和二卫校17日(1天)。

三、地点

1.高新校区:北院广场。

2.机场校区南院:2号公寓楼前广场(负责机场校区南北院新生体检任务)。

3. 会计学院、商贸学院、戏曲学院和二卫校17日按照各学院实际情况,由各学生处具体安排。

四、体检项目:1.测视力、色觉;2.测血压;3.外科:测身高、体重;4内科:心肺听诊,肝脾触诊;5.抽血化验:肝功能;6.胸部DR。

五、体检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即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六、工作分工

1.门诊部:(1)做好体检器械物资准备;(2)具体实施体检任务;(3)与医院协调,保证体检顺利进行;(4)培训各系(院) “填写体检表、化验单”的填写;(5)汇总体检结果,形成报告承报学院;(6)整理体检表,归档。

2.各系(院):(1)领取新生入学体检表、化验单;(2)组织新生填写体检表和化验单一般项目(参考样板);(3)体检费用准备:每人30元(河南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 豫教财 [2007]74 号 ) 的规定),以班级为单位,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并开据收费凭据,缴费时间,机场校区11日上午9:00至11:00;高新校区:14日(经管系、文创学院、汽车系、机电系)上午9:00至11:00;会计学院:15日上午9:00至11:00;商贸学院16日上午9:00至11:00;戏曲学院和二卫校17日全体。(4)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协助体检:体检时由辅导员带队,学生持体检表、化验单按顺序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班级负责人收集班级体检表并统计(应检人数,实检人数),签字后交体检中心。(5)教育学生:抽血当天早晨需禁食(抽血结束,可以吃饭)。

3. 体检现场用电保障:高新校区和机场校区由后勤基建处负责,380伏高压电接口(胸部DR车用),会计学院、商贸学院、戏曲学院、二卫校等院校,学生科负责牵头、落实。

七、体检顺序:(1)抽血化验(交化验单);(2)测身高、体重,外科;(3)测血压;(4)测视力、色觉;(5)内科;(6)胸部DR;(7)交体检表。

八、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及项目安排

时间

地点

项目

体检学生

备注

8

机场校区南院(2号公寓楼广场)

仅DR

护理学院

9

仅DR

医学系、药检系

10

全部项目

医学系、药检系

11

全部项目

护理学院

12

高新校区

北院广场

全部项目

城建与信息技术学院

13

全部项目

东创

除DR外其他项目

汽车、机电

14

仅DR

汽车、机电

15

财会学校

全部项目

会计学院

16

财经学校

全部项目

商贸学院

17

艺术学校

二卫校

全部项目

艺术学院

合计

(二)延迟报到新生体检工作

1.原则:2018级新生必须体检。

2.体检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即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机场校区乘车路线:83路公交车,火车站转48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高新校区乘车路线:50路公交车,火车站转48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3.时间要求:新生报道后,尽早体检。

4.程序:(1)各系帮助新生填写体检表,告知体检注意事项;(2)通知门诊部(办公电话62231763;主任赵印震13938897710)体检新生系部、班级、姓名;(3)门诊部通知体检医院,协同体检医院做好体检工作;(5)系部带领或指导新生到医院交费、体检;(6)体检表存留体检医院;(7)体检结束。

九、传染病宣教

(一)艾滋病核心知识宣教及HIV检测

1.发放《洛阳市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人手一册,宣传学习。告知同学们扫描封面二维码,进入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习传染病系列知识(含艾滋病、结核病等)。

2.依据“自愿、知情、同意”原则,在体检表封面印章处,填写“参加或不参加”(只能选择其一),并签名,填写日期。

(二)结核病核心知识宣教(结核病健康教育处方)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不随地吐痰;

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十、DR异常学生处理

对于DR异常者,尤其怀疑结核病者,各系要高度重视,立即引导学生到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传染科就诊。排除结核病者,入班学习;确诊结核病者,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办理休学手续,确保教室、宿舍安全。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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